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增强市北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业务技能和工作质量,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022年8月24日下午,市北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月讲坛”第一期暨2022年全区社区矫正业务线下培训,市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分管领导、区人民法院授课赵法官、社区矫正科全体人员、22个街道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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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开始前,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吕亦涛同志对开展好此次培训活动作了开训动员,并强调了注意事项。随后,本次培训特邀市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资深的赵法官为此次社区矫正月讲坛进行了首讲授课。赵法官围绕《中国特色的非监禁刑刑事执行制度》授课主题,从“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委托调查评估”“缓刑、假释撤销实践中的注意事项”等十余项工作内容进行展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战实用,从法官的专业视角对不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社会化、智能化建设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现场解答了阜新路、辽源路等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深入交换了工作意见。随后,水清沟、湖岛司法所两名司法助理,针对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三个环节,对《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加深了全区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于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的理解,为今后更好地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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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做好此次年度轮值培训工作,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作风能力提升年”和“当龙头作表率开新局”工作部署,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此次培训拟制了翔实的工作方案,授课人员精心准备了讲稿课件。授课人员也不仅局限于区政法单位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还涵盖了纪检监察、民政、人社、监狱警察、律师等和社区矫正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授课内容紧紧围绕理论学习、实务操作、平台监管、履职尽责四个方面展开,没有授课任务的司法所负责对授课内容进行记录整理,进而达到提高能力、建立标准、协调推广、形成规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