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涉老保健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结合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从8月下旬起,兴仁镇食安办联合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分局,多措并举,共同守护涉老保健食品安全底线。

NO.1

“线上+线下”广宣传

深入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增强中老年人对伪劣保健食品及虚假违法宣传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线上,利用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宣传保健食品采购注意事项、如何辨别虚假广告等;线下,在农贸市场、零售药店、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张贴悬挂横幅、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提高群众防护意识,同时,围绕“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核心主旨走进养老机构、社区(乡村)进行科普宣传,努力提升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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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网格化+大数据”强监管

对镇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各经营单位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保健食品等行为,并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加强保健食品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标签标识声称具有特定成分、含量的保健食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并开展抽检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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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以点带面+多管齐下”狠治理

严厉查处利用广告对保健食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重点打击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赠送礼品和组织旅游等方式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品功效等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进货票据保留不完整、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等问题,现场进行警告约谈,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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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要求食用。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并索要发票或销售票据。如果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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