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是为了确保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能够更加精准,是为了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是为了激发农村党员干部的潜能,更好为乡村振兴发力。要想让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规范务实,减负是关键。

出实招、用硬招,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各部门要持续发力,推动整治形式主义,让为基层减负不沦为空谈,切实做到让基层干部有感、让人民群众受益。比如有效避免形式主义捆住基层干部手脚,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盯“过度留痕”、层层甩锅、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比如明确不得多头、随意向基层单位要数据、要材料,减少一线人员重复劳动等,比如控制和整体规划发文、开会总量,减少督查检查考核整合同类项重复频次等。只有切实解决顽瘴痼疾,才能刹住不正之风,进而催生思想观念之变、工作作风之变、干群关系之变。

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从严控制党政群机构设立村级工作机制。在为村级组织工作减负的同时,能够有效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干事创业的活力,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不得违规要求专人专岗。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整合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办公场所。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做到一站多能、一岗多责。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口挂牌。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鼓励党政群机构采取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村级组织原则上应依法及时据实出具证明。要推动建立健全为基层减负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上。

落实基层减负,必须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加以解决,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只有每一层都切实落实权责,才能让村级组织工作事务真正规范起来。(白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