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近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依法查处3起涉疫违法案件。

案例一

8月14日,崧厦街道的罗某居家隔离期间,在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的情况下,仍私自驾车从家中外出,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获,其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目前,罗某已被上虞公安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二

8月16日,道墟街道的章某,在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的情况下,仍私自驾车从家中外出,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获,其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目前,章某已被上虞公安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三

8月19日,百官街道的陆某,在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的情况下,仍私自驾车从家中外出,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获,其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目前,陆某已被上虞公安依法行政处罚。

警 方 提 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