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如何“未雨绸缪”?三审稿规定拟建立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劝阻系统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如何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8月26日在法工委记者会上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即将在8月30日至9月2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第36次会议上提请审议,该法律草案对于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增加了针对性的规定。

杨合庆介绍,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性的宣传教育和防范预警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实践经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这方面作了十分具体和细化的规定。

第一,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

第二,规定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诈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这“五进”活动。

第三,规定行业企业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提示、提醒和警示义务。

第四,规定了新闻单位和媒体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五,规定鼓励群众举报的奖励制度。

第六,要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建立电信网络诈骗的预警劝阻系统,发现有出现电信网络诈骗的苗头和嫌疑的,及时对人民群众进行劝阻。

“可以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宣传教育和防范预警作为重中之重。” 杨合庆表示,从源头上提高社会公众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识别和防范意识,同时提升大家识骗、防骗的能力,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发生;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包括新闻媒体的作用,共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发生,这也体现了社会共治。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编辑 余冬梅 实习编辑 朱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