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社会监督员报名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程,更好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社会监督员(义务)管理办法》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委员、团委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员工、党群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学校、行业协会、媒体、参保人员。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2.具备监督工作所必备的法律知识、熟悉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及业务经办流程;

3.支持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愿意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4.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敢于履行监督职责。

三、聘任流程

1.市医疗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后形成入围名单,并通知本人。

2.入围人员根据通知内容,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复审确定聘任人选。

3.经市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确认聘任人员后,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4.市医疗保障局对公示通过后的人员统一颁发聘书及《唐山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社会监督员证》。

5.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

四、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通过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唐山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于8月26日17时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董薇 联系电话:2819525

邮箱:tsyjg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