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警方8月24日证实,经光明派出所缜密侦查,一举打掉流窜至阜宁专坑老百姓利益的作案团伙。就在日前,已有3名嫌疑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20日上午,光明派出所副所长邵永军带领2名辅警对辖区公共场所进行正常巡查。在尚客优宾馆发现有一名男子入住时未曾登记身份信息,遂在服务员引导下,与此人见面,经询问,此人姓岑,今年21岁,系广东省阳江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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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解释说,此顾客前几天曾在该宾馆住过,因为认识,所以这次入住时,也就没有再进行身份登记。细心民警从对话中得知,与岑某一起入住的还有2人,一个是来自内蒙的孙某,19岁,还有一个是河南的张某,21岁。3人来自不同省份,而且相距甚远,难道是巧合还是朋友关系?民警觉得事有蹊跷,当即对他们继续盘查。辅警还从3人携带的物品中发现,有七八张从阜宁有关银行新近办理的银行卡,经一番询问,他们顿时神情紧张。由于疑点多多,邵永军当即将这3人口头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班的其他民警也闻讯参加对这3人分别谈话,同时查验他们携带的物品,包括银行卡,这3人情知东窗事发,只能供述作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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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3人都是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专门流窜作案,坑害老百姓钱财,最近流窜至扬州、盐城、阜宁等地,仅从阜宁有关银行就购买七八张银行卡,用于诈骗犯罪活动,其涉案流水达300余万元。

证据面前,无法狡辩。前天,阜宁警方依法对这3人团伙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