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引以为戒!香河县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批市场监管领域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8月26日1时起我县全域开展静默管理,实行临时管控措施,为规范管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保障与民生相关商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价格秩序,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发生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案例一:香河县淑阳镇福鑫副食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例行检查,对香河县淑阳镇福鑫副食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副食店部分商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4000元。

案例二:香河县百香果蔬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例行检查,对香河县百香果蔬店进行检查,发现该果蔬店部分商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4000元。

案例三:香河县妍熠佳百货店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食品案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钱旺镇焦庄村香河县妍熠佳百货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百货店销售的“康师傅小鸡炖蘑菇”方便面、“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4000元。

案例四:香河正辉超市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食品案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渠口镇香河县正辉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橡木桶干红葡萄酒”、“托斯卡纳金爵干红”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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