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耿某某 赵某故意瞒报迟报行程和疫情风险信息等行为依法查处的通报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耿某某赵某故意瞒报迟报行程和疫情风险信息等行为依法查处的通报

2022年8月27日17时,我区接到保定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涉疫风险人员耿某某(男,29岁)、赵某(男,30岁)自四川德阳返回我区,区流调队伍立即对其采取了流调管控措施。

在流调过程中,发现耿某某、赵某存在返区未按要求提前报备、迟报瞒报行程轨迹和疫情风险信息等行为,导致我区临时管控区域增加,形成疫情传播风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和重大疫情防控隐患。鉴于耿某某、赵某故意迟报瞒报行程轨迹和疫情风险信息,区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已介入调查,并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其涉嫌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防疫办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居民朋友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阳性病例报告地区,如确需前往的,出发前、返回后务必主动报备,并自觉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