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条讨论度高达2.2亿的新闻登上热搜:一女子在火车上遭邻座男猥xiè,之后装睡冷静取证。
当时正在列车上闭眼小憩的女孩,在半睡半醒间感觉到腰腹处似乎有手在摸她,睁眼便看到邻座男子坐得靠她太近,于是她默默往窗边靠了靠,玩起了手机。
只是越想越不对劲,列车上的座位也算宽敞,男子的坐姿却紧挨着自己,再加上手也一直乱动,很难不让人怀疑他是故意的。
于是她悄悄打开手机录像,找准位置开始装睡,果然没过一会儿男子的手又伸过来了,感觉证据应该拍得差不多的女孩,马上睁眼大声呵斥他,随即向乘警报案。
面对警察的审问,男子一副“受害者有罪论”的说辞:“就是故意(摸她)的,就因为她没反应,然后造成我有点邪念。”
言语中并无悔改之意,最终,该男子被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而比这还离谱的是下面这则新闻,侵犯了女孩不但不跑还提出加好友......
一天深夜,年轻漂亮的小玲刚和朋友聚餐结束准备回家,就在快到小区门口时,她突然察觉到身后有人在跟着她。
回头才发现是个陌生男子,对方见她回头立马把头转过去,她又回头,对方又转过去。这时候小玲已经感觉到不对劲了,撒腿就跑。
才跑了十几米,就被身后追来的男子一把按倒,用手捂住她的嘴,把她拉到了一旁的小区操场上。
为了不让小玲发出声音求救,男子脱下自己的袜子,塞进了她的嘴里。并且还多次威胁她不要大声说话,不然就会被杀掉。因为害怕自己的生命受到伤害,小玲也不敢大声求救。
接下来的一幕就成了小玲的噩梦,她回忆道:“上面有那种圆形的凳子,他把我裤子脱到腿下面,把我按在那里侵犯了。”
男子一边捂着小玲的嘴,一边把她按倒在圆凳上,侵犯了她长达七八分钟。
过程中男子死死地捂住她的嘴巴,威胁她“别说话”,所以即使周围有行人路过,小玲还是因为过于害怕发不出呼救声。
更过分的是事后男子居然没有自己已经犯罪了的意识,不仅没有第一时间逃跑,还若无其事的向小玲提出加个微信的要求。
小玲说:“他和我说,宝贝,我加一下你的微信吧。然后我就给他扫二维码,但昨天我一直没敢同意,回去我就坐在门口一直哭。”
后来小玲回到了出租屋,合租的室友发觉小玲的情绪不对,向她追问了原因。在室友的鼓励下,小玲才鼓起勇气报了警。
由于加了微信,警方得以第一时间锁定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建议让她先与对方聊一聊,设法将对方约出来。
没想到男子轻易地上了当。才聊了没几句,他就称呼小玲为“老婆”、“宝贝”,态度无比热情。
小玲忍着恶心与他暧昧,并约他出门见面。男子没有任何怀疑,当晚便兴奋地赴约,随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审问过后得知,男子今年刚满18岁,是一个外卖员。犯罪当晚,他刚送完一单外卖,离开时看到貌美的小玲,便起了歹念。
民警询问男子:“你想过这事情属于什么行为吗?”没想到男子脱口而出:“我知道的。”
民警继续追问:“你知道为什么还要做?”男子回答说,他看见小玲的时候就失去了理智,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而当民警询问,加别人微信是怎么想的,他居然回答说想交个朋友。
原谅栗子见识少,这种交朋友方式还真是“别出心裁”。
随着事情的发酵,有网友指责女孩太过配合,否则男子也无法得逞。
说真的,看到这个评论的时候,真的是有够无语的,除了祝这些网友以后也遭遇这种事情外,还是希望大家懂得,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尽最大可能保护好自己。
首先是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冷静下来。然后判断自己身处的环境情况,再决定要不要呐喊求救。如果无法求救,在过程中尽量记住侵犯者的长相以及身材特征,结束后,一定要确定侵犯者离开后再报警等待救援。
栗子知道,遇到这种事情,心理上肯定会受到很大的伤害,但不要因此就一蹶不振,不要在意那些所谓的“脏”,“脏”的永远只是侵犯者而不是受害者。
另外,附上刑法规定,大家引以为戒:犯强jiān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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