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你搭便车,你却想跟我再续前缘,想得也太美了吧!”

江苏如皋,一女子和男友恋爱1年后分手,男友不甘心,于是向女子索要恋爱期间的花费。
为了躲避前男友的骚扰,女子一次性付给男子7500元,并约定以后不再往来。

2个月后的一天,女子和家人开车外出,刚好看见前男友在路边等车,考虑到以前的情分,女子提出让前男友搭便车。

结果到达目的地后,前男友称要和女子复合,被女子当场拒绝。男子觉得很憋屈,没有面子,于是开始强行想将女子拖下车。

双方僵持的过程中,女子家人启动汽车,导致前男友摔倒在地,造成前男友轻伤。

事后,前男友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承担其治疗费用500元钱,另外承担其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万元。
那么该前男友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呢?

首先,该男子强行扒门属于十分危险的行为,而且其作为成年人,理应知道强行扒门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其次,女子已经明确拒绝他想复合的请求,可是男子不管不顾,还想将女友拖拽下车,行为比较恶劣。

再次,女子家人也是担心女子受到伤害,出于保护女子的目的,才启动汽车,并不是有意要对男子造成伤害。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此案中,前男友明知扒车极具危险性,仍然我行我素,具有明显过错。女子一方虽然也有错误,但是属于次要责任,并且此过程中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综合以上考虑,最终法院驳回了前男友的诉求。

不得不说,法院的这次判罚值得点赞。就看该男子分手后还找女子要损失费,就不是什么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后面的行为更像是一个无赖,还好女子分手分的早,不然后果难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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