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6月8日至9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深入农村、文物保护单位、学校、企业等进行调研,并对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重要指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牢记嘱托、提高站位、心怀“国之大者”,以铁的纪律确保推动精神落地落实。

提升监督意识。敢于监督是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执业态度,更是体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政治站位。纪检监察干部能否树牢监督意识,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做实做细监督,关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如果瞻前顾后、左顾右盼,不愿扯袖拍肩、红脸出汗,害怕得罪人,那就是不担当、不作为。纪检干部要树牢监督职责意识,强化监督首责观念,摒弃“好人主义” 错误思想,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抓严抓紧、做实做细监督工作。

提高监督能力。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满足现有知识本领,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工作的顺利、深入开展。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空杯”心态,通过自觉参加系统内组织的各类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练好监督本领;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探索干部培训教育新方式、新方法,持续给纪检监察干部“充电”。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

强化担当意识。“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新时代,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理想信念时时体现到担当实处,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上的历史责任,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动真碰硬,同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行为作斗争。工作和生活中始终自律自省,正心修身,强化责任担当,摒弃只用权不担责的不良风气,养成果断干事,案无积卷的工作习惯,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汪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