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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切实解决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中存在的难点和技术堵点,9月1日,咸阳市医疗保障局邀请省局专家团队来咸指导工作。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葛向峰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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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听取了咸阳DRG付费工作开展情况,省局专家组就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疑惑进行了详细解答。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一级调研员刘慧芳就全省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情况作了介绍,对咸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高度肯定,对医院推动DRG付费改革工作提供了建设性的指导。下午,市局组织工作专班以及首批开展DRG付费改革的六家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经办规程、DRG付费下的医院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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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芳强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的制度安排,是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DRG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难度也比较大,对医保部门来说是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问题,对医疗机构来说是优化管理、提高绩效的事,不仅涉及各医疗机构的系统改造,还有质控、编码、病案等一系列事项,涉及医院管理的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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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向峰要求,要按照省医保局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咸阳市DRG支付方式改革的扩面工作,年底前力争基本实现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DRG支付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改革的重大意义,要积极主要开展工作,使我市DRG扩面工作保质保量。二是工作配合要到位。医保部门要强化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衔接、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落实落地,加强与本级财政、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增强工作联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督查考核、协议管理等方式,推进我市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效。三是改革成效要保证。医保部门要迅速安排管辖的医疗机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要明确时限要求、确定专人专班、压实工作责任,要督促指导好医疗机构改革工作,确保DRG付费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医疗机构作为改革的实施主体,要发挥主动积极开展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主动学习已经实施付费医疗机构好的经验做法,实施好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全市改革标准统一、制度一致,达到医保完成改革任务、医院实现绩效提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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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培训,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DRG付费改革的意义和价值,进一步掌握DRG付费临床路径,为今后更好地适应DRG付费模式,促进科学、规范、精细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