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手机已经成为“流动的钱包”,
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
成为重要的支付工具,
但是电子支付手段
在为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
其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
除了病毒入侵、盗取密码等带来的风险,
被好朋友通过手机盗走钱款的现象
也屡有发生,
阜蒙县公安局
近日就抓获了这样一位“好朋友”。
现如今手机已经成为“流动的钱包”,
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
成为重要的支付工具,
但是电子支付手段
在为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
其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
除了病毒入侵、盗取密码等带来的风险,
被好朋友通过手机盗走钱款的现象
也屡有发生,
阜蒙县公安局
近日就抓获了这样一位“好朋友”。
案件回顾:
前不久,辖区居民齐某某报警称,自己微信里的6000多元钱被别人盗走了。阜蒙县公安局佛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与被害人齐某某取得联系。
经侦查,齐某某在阜蒙县佛寺镇某家养鸡场打工,2022年6月5日左右,因自己操作失误把微信退出登录,后找到自己的同事帮忙让其操作手机登录微信,其同事称微信暂时无法登录。2022年6月11日19时许,齐某某自己将微信登录后发现,微信零钱中的6500元钱不见了,随即选择报警。
所长立即与县局刑侦三大队取得联系。6月13日,刑侦三大队民警王鑫淼带领相关人员及时赶到佛寺派出所与被害人见面,再次询问相关信息。在与受害人交谈过程中获悉,6月5日自己微信不能登录后找到同事许某某帮忙,许某某曾碰过自己手机,目前许某某已去往外地不在阜新。民警通过工作发现,微信零钱中的6500元分多次转给一个微信名叫“一夜不睡觉”的人,并购买了一部手机。随着调查深入后,民警找到了手机“买主”,真实身份为许某某。
经了解,许某某已于6月11日被公司派往外市出差,民警得到消息,许某某将于第二日返回佛寺。当日下午14时许,许某某被警方成功抓获。刚开始许某某还百般抵赖,但在大量证据面前终于承认自己见财起意,在操作齐某某手机时将其微信登录到自己手机上,然后将钱分多笔转到自己另外一个微信号中,又购买了一部手机。本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哪承想这么快就被抓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熟人”作案盗窃并不鲜见,受害人往往对身边熟悉的人疏于防范,给了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随着网络和手机支付方式的普及,盗窃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利用熟人关系实施手机转账的盗窃案逐渐增多,提醒市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财物、银行卡、身份证、密码等重要物品信息,以免带来钱财损失。
小编有话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