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4日,刘某营(男,43岁,单县曹庄乡人),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单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现已查明,2022年8月26日,刘某营从西藏林芝市(中高风险区)返单,8月30日到达德上高速单县服务区后,刘某营明知西藏林芝市为中高风险区,本人有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危险,仍通过隐瞒行程手段欺骗其朋友孙某到服务区给其送饭,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风险隐患。孙某得知刘某营行程后,主动报备,并始终和刘某营一起留在原地。

目前,刘某营与孙某在单县方舱医院进行集中隔离,两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警方提醒:疫情当前,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单县公安局

2022年9月5日

来源:平安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