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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提问
“老人儿子先于老人去世,现在老人去世了,这个儿子的老婆能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我国继承法按照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的远近规定了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无权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儿媳和女婿不仅在丧偶前与公婆或岳父母共同生活尽赡养义务,而且在丧偶后仍然继续赡养公婆或岳父母,为鼓励这种良好的道德风尚,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此,这个儿子的遗孀能否继承老人的遗产,就要看是否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怎样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在实践中认定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从以下二方面综合考虑:
①对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帮助;
②对公婆或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以上二个条件同时具备的,不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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