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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微博举报奥克斯空调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奥克斯空调随后回应称格力的举报不实,已报案。格力能举报奥克斯?如果举报不实格力会怎么样?如果举报属实呢?消费者可以据此要求奥克斯赔钱吗?”

本文仅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供大家吃瓜用。一切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为准!

一、关于格力能否举报奥克斯

《产品质量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标准化法》第三十五条也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据此可知,我国法律规定并没有限定举报者,任何个人和企业包括同行业竞争者都可以举报其他企业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从法理上说,格力的做法并无不妥。

问题的关键在于举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经得住检验。

二、如果格力举报失实会怎么样?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如果格力举报失实,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奥克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格力索赔。此外,格力还会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情形严重的,可能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可能承担的具体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规定如下:

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如果格力举报属实,奥克斯将面临何种处罚?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如果格力举报属实,奥克斯违反《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将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如其产品确系不合格的,还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可能承担的具体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规定如下:

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因此,如果奥克斯被证实存在举报信中提及的问题,购买了这些问题空调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货、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