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应急车道到底是干什么的?什么情况下才算是紧急情况呢?
法律明确规定: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仅供应急车辆使用,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行驶。
这就意味着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等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方可使用应急车道。
也就是说很多人所谓的“困了在应急车道上临时歇息”“换驾驶员”“设导航查地图”“打电话”“为孩子更换尿不湿”以及“方便”等等都不属于紧急情况,这些都应该提前做好规划,在就近服务区或收费站完成。而不是图一时之便,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大家有时不能理解警察蜀黍为什么要严厉查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几个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事故案例。
一、北戴河大队服务区前占用应急车道一人死亡
3月29日1时许,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卢龙服务区入口处,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经调查,前车司机李某驾车驶入匝道后,因担心服务区没有停车位,便侥幸将车停在匝道上,致后车追尾。后车驾驶员侯某被困车内,经过救援,候某因伤势过重死亡。
二、北戴河大队应急车道更换驾驶员,把人撞丢了
2022年5月12日凌晨3时许,高速交警北戴河大队接到当事人刘女士报警称:其车辆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221公里700米处发生追尾事故。经调查,刘某驾驶的辽宁牌照的小型越野车行驶到京哈高速沈阳方向221公里700米处,同车的丈夫吴某想换驾,刘某就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与行车道之间,在更换驾驶位的过程中,被后方疲劳驾驶的辽宁牌照重型半挂货车驾驶员尹某追尾,同时将站在车下的吴某撞入边沟,此次事故造成小车驾驶员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三、北戴河大队疲劳驾驶撞占用应急车道邮政车素材
6月1日7时许,高速交警北戴河大队民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一辆辽AD号牌重型厢式货车行至京哈高速北京方向237公里处时,径直撞上前方一辆停在第三条车道和应急车道之间的辽AB号牌重型半挂货车。
经询问,聂某驾驶的辽AB号牌货车行至此处时因水箱温度过高无法继续行驶,聂某便将车停在了第三条车道和应急车道之间等待冷却。然而在停车后,聂某既未打开双闪,也未按规定在车后方摆放警示标志。随后辽AD号牌货车从后方驶来,驾驶人王某因犯困没有发现前车径直撞了上去,导致事故发生。
生命不容侥幸!占用应急车道,会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导致道路拥堵加剧,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又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我们应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处设置警告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安全;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再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请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莫图一时方便,危害他人也殃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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