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3日消息,杭州市淳安县出台房产新政,包括实施阶段性安居补助政策、加大购房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三方面共十条举措。有意向参与本次活动的房地产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参与活动的可售新建商品住宅房源申报给县住建局构建“活动房源池”。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在实施阶段性安居补助方面,新政提出在淳安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需缴纳契税80%的额度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时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另外,在淳安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3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而非淳安县户籍人员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淳安户籍人员及取得居住证的非淳安籍外来人员,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二孩、三孩家庭,在淳安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予以购房补助100元/平方米;三孩家庭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

来淳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淳安县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新政还提到组织团购优惠。房地产企业以楼盘为单位,对“活动房源池”内的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锁定价再下浮的优惠,其中团购5套及以上的下浮2%;团购10套及以上的下浮3%;团购20套及以上的下浮4%;团购50套及以上的下浮5%。

新政显示,凡是购买纳入“活动房源池”的新建商品住宅的自然人,可按具体情形相应享受上述补助政策。上述补助可累计享受。补助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在加大购房金融支持力度与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方面,新政提出,精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支持城乡居民刚需以及改善型购房需求。职工家庭名下无房的,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

推进老城区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提倡棚改、征迁过程中选择货币安置,提升拆迁户改善居住条件能力,鼓励购买新建商品房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