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市全域无中高风险区域!陕西一地中秋假后返校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西安市全域无中高风险区域!

9月12日16时起

最后2个中风险区降级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风险区解除标准,经市、区(县)专家研判,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9月12日16时起,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明德门南社区华园景园小区,经开区汉城街道郭家社区世融嘉轩小区5号楼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西安市全域无风险区域。

宝鸡岐山县紧急公告

为严防疫情扩散,岐山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居民:
9月7日19时至9月8日24时,曾到过岐山县蔡家坡镇大森广场渝味晓宇火锅(蔡家坡店);
9月6日12时至9月7日24时,曾到过岐山县蔡家坡镇东二路主角美发店;
9月8日10时至12时,曾到过岐山县蔡家坡西机超市;
9月6日11时30分至12时30分,曾到过岐山县蔡家坡镇隆泰老实人超市(蔡家坡店);
9月6日19时至22时,曾到过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路超美佳超市;
如在上述时段进入该风险场所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电话报备,就地隔离,规范佩戴口罩,足不出户,避免与他人接触,等待上门核酸检测,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防护,履行好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和义务。如有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政策,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隐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和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力支持!
岐山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17-8212087
岐山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1日

商洛丹凤疾控最新通告:

紧急排查此超市活动人员

2022年9月11日,经流行病学调查,现紧急排查9月8日8时30分至19时之间在丹凤县城中心广场“好又多”超市内有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现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就地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期间必需的生活物资供应、核酸检测由现居住地镇(办)负责协调解决。
丹凤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914-3385619 0914-3386552
丹凤县防控办联系电话:0914-3360050 0914-3360267
丹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11日
中秋假后宝鸡师生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9月11日下午,记者从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0日0至24时,宝鸡市新增报告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7例。9月5日以来,全市累计发现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60例。目前,均在宝鸡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身体状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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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疫情发生后,宝鸡市教育系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努力将疫情风险隐患降到最低。在核酸检测中,从9月6日至10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连续五天大规模核酸检测,累计检测276.14万人次,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在综合防控中,充分发挥“市县局长群”“防疫专班群”线上指挥、直达学校作用,第一时间通报情况、收集信息、征求意见、下达指令、催办落实;在排查管控中,严格摸底排查近七天行程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学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在处置督导中,宝鸡市教育局组建14个督导组,对校园封闭管理、停课的学校,采取线上教学,确保“停课不停学”,对滞留在校的4万余名师生员工,均已妥善安排食宿,日常生活不受影响。同时对全市所有学校开展环境消杀,严格门禁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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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小长假即将结束,对此,宝鸡市教育局要求在收假前一天,由学校逐一排查所有师生及共同居住人假期的行程轨迹;收假当天,所有师生必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对驻宝大中专院校的开学方案,必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教育工作专班、省级主管部门报备审批后,方可组织师生返校。目前驻宝高校均未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待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再错时错峰开学,坚决守好校园一方“净土”,筑牢战“疫”防线,让师生安心、家长放心。

安康:进入汉滨区重点场所、单位

需查验72小时核酸证明!

安康汉滨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

疫情防控工作紧急提醒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局地暴发,汉滨区外防输入压力巨大。为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扩散,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提醒如下:

各类餐饮住宿场所、文体场所、娱乐场所、休闲场所、物流场所、进口冷链、教育培训机构、旅游景点、商场超市、机关单位、金融机构、宗教场所、行业市场、房屋中介公司、废品收购站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查验进入人员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陕西一码通场所码”、测温、戴口罩和消毒通风等常态化措施,通风不良的密闭场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

进入上述场所的所有人员要主动配合查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未落实上述防控措施的企业单位、经营主体,由各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疫规定责令其停业整顿。

汉滨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