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大名县委组织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发挥了党委的领导把关作用,坚持稳慎实施,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操作,有效发挥了职级并行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

抢抓机遇,不断探索拓宽干部选任渠道。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为干部晋升提供了一条新的“通道”,大名县委组织部在干部任免工作中充分利用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相关规定,为广大担当作为干部的晋升实现最优化,为干部调整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比如在一些领导职数不缺职的单位,通过为年轻干部晋升职级,探索出新的晋升渠道,从而实现对后备干部的激励作用;再比如因年龄等原因免去一些领导干部的领导职务时,利用“晋升一个职级免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调整方法,既为领导岗位注入了新的血液,也给离岗的“老人”晋升了职级,提高了待遇,既实现了对“新人”的正向激励,也兑现了对“老人”的关心关爱。

严格把关,倒逼广大干部增强担当意识。以往的职级晋升政策,侧重“资历”,干部干到一定年限,不管工作是否突出,如果没有其他硬伤,就可享受高一级待遇,这就造成了一些干部懒政怠政思想的滋生,不利于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新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颁布后,大名县委组织部根据新规定及时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对全县的各级职级职数进行了明确,在职数范围内开展晋升;坚持“凡提四必”原则,对廉审不过关的干部一票否决,防止“带病晋升”;履行民主推荐考察程序,并着重强调干部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结果在职级晋升中的把关作用,对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和不确定等次的年份不予计入任职年限。倒逼广大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能上能下,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大名县委组织部在职级晋升工作中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原则,对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干部,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晋升职级。对不能胜任现任职位要求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及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干部坚决予以降低职级。坚持职级晋升“能上能下”,让德、能、勤、廉和政治素质都过硬的干部优先晋升职级,让庸政懒政的干部让贤,最大限度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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