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通过土地流转能有效推进土地集约化管理,促进和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如何规范土地流转,个人觉得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做好前置审查。制定出台统一规范的前置审查流程,土地流转前组织农民代表、村委、镇街和有关部门联合对承包方经营能力、流转土地的性质、权属关系、产业规划等情况进行预审,并按程序及时出具相关审查审核意见。

二是强化用途管理。对基本农田等必须要求耕种粮食作物的耕地,流转前在合同中明确限制承包方流转基本农田从事非粮化经营行为,由主管部门、镇街和村委进行动态监督,防止流转土地“非粮化”。积极推广粮经复合、种养结合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值。同时将粮食补贴、农业产业扶持等涉农惠农政策与粮食耕种直接挂钩,做到“谁种补谁、多种多补、不种不补”,充分调动承包方种粮积极性。

三是加强复耕保障。完善土地流转协议文本和登记制度,流转到期后由相关部门提供模板,细化、明确土地流转结束后农业基础设施的拆除和农田复垦责任人。探索实施土地流转复耕保证金制度,承包方对流入土地进行改造整理时需由第三方评估拆除复原费用,以此为参照,向村委会缴纳土地复耕保证金,保证金存入村级账户,用于土地流转期满后的耕地复耕。(何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