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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石江律师:
@彪海洋 全国还没有一个法官因办错案而受到惩戒的案例,所以法官会越来越胆大妄为。
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如果是放空炮,司法改革就是失败!十八大报告就说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牛鼻子抓不住,要么望牛兴叹,要么被牛踩死!

周梢茂律师:
@徐石江律师  王成忠庭长因枉法被判刑具有典型性!不过他认为寃死法官,将生命不息申诉不止。司法机关惩罚司法官员,这本身很难!
徐石江律师:我说的是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惩戒,不涉及司法责任。 法院内设监察是惩戒重要机构,形同虚设的!这种惩戒机构法官会满不在乎
徐石江律师:纪监系统基本不管法院,沿袭传统,由检察院监督。传统就是公检法配合有余监督不足
徐石江律师:
理论上来看,法官惩戒委员会还是科学的,它的组成可以有律协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实现对法官日常行为的监督。徐石江律师:只是主导权的问题……

彪海洋:
@徐石江律师 尽管如此,是必须要去努力的。因为这在法律、法理上都无法说得通。可以肯定地说,法官敢为所欲为,与律师的苟活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徐石江律师 在我看来,不敢坚持事实,坚持法律的律师,什么都不是。坚持事实,坚持法律,有什么错呢?如果事实、法律都不敢坚持,算什么法律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