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有智超意兴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嫌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养胃玉米粉被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文号(济长清)市监不罚〔2022〕12012-0712号显示,济南智超意兴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嫌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养胃玉米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2022年9月6日,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做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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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济南有智超意兴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11月13日,注册地位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交管所沿街门头房一层,法定代表人为顾春英。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咨询;餐饮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