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团圆夜,突然有网友在网上爆料知名艺人李易峰,因涉嫌嫖娼被抓,一时间引起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有网友表示肯定是假的,需要等待官方辟谣。李易峰团队这边坐不住了,马上发文辟谣,“一切都是网络谣言”。这下官方彻底怒了,官方声明称,“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这李某某,经多方核实确认,就是李易峰。
这下粉丝圈炸开了锅,纷纷哭泣多年追星梦碎。网友还拔出他与某网红约炮、肇事逃逸、吸毒等一系列陈年丑闻,虽然没有盖棺定论,但足够满足大众的八卦心,引起激烈讨论。而昨晚,包括Prada、真果粒、京都念慈庵、舒适达、HONMA高尔夫、手表品牌沛纳海、六福珠宝、人头马、鸭鸭羽绒服、王力安防等品牌发布声明称,即日起终止与李易峰的一切合作关系。华鼎奖组委会在澳门宣布,决定取消演员李易峰第22届华鼎奖“中国百强电视剧最佳男主角”和“全国观众最喜爱的影视明星”称号。
这似乎也就宣布,李易峰的演艺事业彻底凉凉。除此之外,他还将受到哪些法律制裁呢?
刑事上面,当前实锤的就是多次嫖娼。据了解,李易峰并非一时糊涂偶尔犯错,而是屡教不改的惯犯。
一位北京的网友龚某称,李易峰有多次“不雅行为”的历史,在今年的6月份,李易峰在上海因为不雅行为而被公安机关抓获,行政拘留14天,到了今年9月份的时候,李易峰在北京因同一种原因被抓,同样是被处以14天的行政拘留;可谁知,刚从拘留所出来不久的李易峰竟然因单次“约会”7个女生而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了。
一般来说,嫖娼虽不至于犯罪,但构成治安违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如果有以下几种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一、嫖宿幼女。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二、传播性病。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依照我国刑法规定,涉嫌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符合特定条件的,甚至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三、聚众淫乱。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从民事上面来看,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新制定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对嫖娼等公然违反社会道德的劣迹艺人做了惩戒规定,基本上会限制其从业。李易峰的演艺生涯到头还不算,还得接受与品牌方的违约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艺人的行为查证属实,品牌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艺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品牌方还可以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要求艺人承担例如返还全部已付合同价款、支付违约金(一般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为限)、赔偿品牌方因此造成的损失(需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具体金额)以及品牌方合理维权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等违约责任。
李易峰咖位大,代言品牌不少,想必此次违约金也赔得不少。面对无数男星频频塌房的情况,不少网友调侃说,“品牌去找女明星代言,只要管好她们的税就行了。不像男明星私生活混乱,看都看不住。”在这里也想提醒各位品牌爸爸,一方面尽量找业内口碑好、有作品保障的艺人合作,降低翻车概率。另一方面,丑话说在前头,做好代言合同的法律风险管理,一旦遇到李易峰事件,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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