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推进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澄海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铁拳2号”行动。

连日来,区公安交警部门经前期摸排,与汇璟花园物业开展多场次联合行动,集中清理汇璟花园小区内占用公共停车位和乱停放的“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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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交警部门共拖移报废、“僵尸车”辆共5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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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

驾驶报废车上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且发生事故时无法理赔。如果车辆达到报废年限,要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请长期停放在公共停车位、小区停车位、背街小巷等“报废车”车主尽快自行处理,交警部门将逐一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废车如何进行报废:

根据公安部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