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她用4.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没想到,最后竟死在一个男人手里,为什么?
故事还得从汤兰英这4.5万元的来头说起。
汤兰英出生在1945年,在那个年代里,一斤猪肉才8分钱,就算是公职人员每月的工资也不到5块钱,4.5万元在当时就如同一个天文数字一般,寻常人家是想都不敢想的。
汤兰英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富裕,这4.5万元都是汤兰英从1965年到1975年贪污而来。
1945年,国民经济整体处于落后状态,有人还吃不上饱饭。
在汤兰英还小的时候,虽然家里收入一般,但父母没有让汤兰英受过什么苦,跟大小姐一般宠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只要汤兰英一撒娇,一吵闹,就没有她得不到的玩具衣服。就算是做错了事情,只要一哭,父母就没辙,立马过来哄她。
父母这样的溺爱,让汤兰英娇生惯养,逐渐养成了爱慕虚荣、盲目攀比的习惯。
由于父母的宠爱,汤兰英曾上过学。在当时来说,是少有的女性知识分子,而且汤兰英长得十分漂亮,清纯动人,各个用工单位都抢着要她,汤兰英根本不愁没有工作机会。
汤兰英进入一个单位做会计,负责财务方面的工作。一开始,她一直安安分分地工作,不敢出一丝纰漏。
会计算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了,每个月都有2-3块工资,完全够一个人一个月的基本开销。
可工作得越久,汤兰英越觉得这点钱除了够自己吃饭,根本不够自己买衣服包包之类的奢侈品。
看着每天从手中流过哗啦啦的钱,汤兰英不禁动了心思。
汤兰英一开始只敢几分几分的拿,等工资放了之后又补上了。
汤兰英一直频繁地挪用公款,一直都没人发现,渐渐地胆子也大了起来,几毛甚至几块地挪用。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汤兰英挪用公款被发现了。
在父母的请求和关心下,单位只是让她补上相应的款项就行,并没有什么惩罚,父母也没有责怪她。
这是汤兰英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就算是做错了事情,也不一定要受到惩罚。
后来父母又给汤兰英找了一家大银行,让汤兰英去上班。
父母都帮汤兰英打点好了关系,汤兰英之前的流言丑闻一点都没人知道。
汤兰英既年轻貌美,又有文化见识,银行里面很多男同事都喜欢她。
虽然汤兰英还没有结婚的想法,但是这种被众男人像众星捧月般簇拥着的感觉,莫名让人觉得舒服。
在工作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兰英又手痒了。这家银行的流水比上一家单位的流水多得多了,经手的钱很多。
吸取了上一次的“经验教训”,汤兰英提前和身边的同事搞好关系,对上司也百般讨好,甚至还学会了做假账。
第一次挪用银行的公款没被发现之后,汤兰英越来越上瘾,挪用的次数更加频繁。
汤兰英拿着挪用的公款买包包衣服,每天做头发,请保姆......生活得甚是惬意。
随着挪用金额越来越大,大到汤兰英无法填补得上,汤兰英不禁后怕起来。
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往前也是死,退也是死,汤兰英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
汤兰英出卖美色,跟上级、下级打好“关系”,但凡是汤兰英拿来的文件,看都不看,直接就给签字盖章。
以至于在银行里面,汤兰英想做多大的账就做多大的账,根本没人理会。
挪用的公款没地方花,汤兰英就拿来包养情人,享受被男人簇拥的快乐。
汤兰英用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但长期混在男人堆里面,汤兰英早就养成了喜新厌旧的习惯。
汤兰英跟一个姓范的情夫提了分手,这情夫自然是无法接受的。为了报复汤兰英,情夫拿着证据向县里举报她贪污受贿。

这一举报瞬间引起县里重视,经调查后发现,汤兰英挪用公款竟然长达十年,数额高达4.5万元!
那时是1975年,还有不少老百姓吃不上饱饭,这4.5万元将近是一个人10多年的工资。
在调查期间,不少百姓就已听闻此事,不能不给百姓一个交代。为了严惩汤兰英,最终汤兰英被判处死刑。
汤兰英那时候才32岁,正值美好年华,不想就这么死掉,但她多次上诉都被驳回。
1977年7月24日,宣判大会后,汤兰英被押赴刑场,一声枪响,就地正法。
死之前,她流下了后悔的眼泪。
人心不足蛇吞象,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
参考资料:
《纪实:36年前如东头号美女巨贪汤兰英被枪决》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