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致病因子通过摄食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2、与食源性疾病有关的几个概念
(1)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法》: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
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2)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法》: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3)食源性聚集性病例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19):具有类似临床表现,在时间或地点分布上具有关联,且有可疑共同食品暴露史,发病可能与食品有关的食源性疾病病例。
(4)食源性疾病暴发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19):出现2例及以上具有类似临床表现的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确认有共同食品暴露史,且发病与食品有关的食源性疾病事件。
(5)食源性疾病监测
指有计划地、连续地、系统地收集、分析和解释食源性疾病在人群中发生及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并及时监测信息发送、反馈给相关机构和人员,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的制定、调整和评价。
3、如何预防食源性疾病
(1)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不要购买和食用来源不明及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包装食品应在保质期内。
(2)食物要烧熟煮透,各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C以上,特别是肉类、乳制品等易被病原菌污染的食品应彻底加热,煮透后食用。
(3)尽快吃掉做熟的食品。食品出锅后应尽快吃掉,夏秋季节在常温下存放不应超过4小时。
(4)妥善贮存食品。食品应贮存在60?C以上或5?C以下的条件下,同时要将食品贮存在密闭容器里,避免老鼠、蟑螂、苍蝇等的污染,注意生和熟的食物、新鲜与剩余食物要分开贮存。要牢记冰箱不是保险箱,要定时清洁。
(5)熟食品要再加热后方可使用。剩菜剩饭不宜贮存太久,低温贮存的食品必须回锅加热处理,回锅加热的温度至少要达到70?C以上。
(6)避免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案板、刀具等)要分开使用,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
(7)保持厨房的卫生。厨房应当保持整洁,用来加工食品的所有用具表面必须保持干净。接触餐具和厨房用具的抹布应该在下次使用前彻底清洗,必要时煮沸消毒。特别要注意不要在厨房内存放任何有毒物及其容器,以避免误用、误食。
(8)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在收拾生禽、生肉、生鱼之后,要再次洗手,方可接触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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