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 长一智”,因酒驾、醉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本应该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可有些人偏偏执迷不悟、不思悔改,什么叫“好了伤疤忘了痛”?大概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男子谎称未饮酒 却被证实“二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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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未饮酒 却被证实“二次酒驾”

9月18日22时17分,永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时,依法对一辆冀R6H***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崔某某有酒驾嫌疑,可崔某某却淡定的声称自己没喝酒,喝的是红牛……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7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崔某某在2016年7月份曾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次被查属二次饮酒后驾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崔某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并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永清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是简单的一句宣传口号,它包含着多少因酒起祸的血与泪,警方严查酒驾只是想让众人明白,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酒驾要不得,生命永远第一位,请别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你的侥幸买单。

(通讯员 杨彦兵 尚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