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石家庄行唐的赵先生反映,自己被女友骗了十余万,分手后多次要钱被拒。

2021年3月,赵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廊坊的赵女士,恋爱后,赵女士以各种理由多次向赵先生借款,赵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前后共向女友赵女士转账100301元,分手后,赵女士以其银行卡被银行查封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并且赵先生了解到,赵女士跟好多人同样发生以恋爱为名的借款纠纷,为此,赵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赵女士立即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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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赵先生向行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赵女士应偿还借款97260元,但时至今日,赵女士也没有偿还借款,赵先生也无法跟赵女士取得联系,微信等社交账号均被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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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事,提醒大家:恋人在交往时,应当分清楚彼此之间经济往来的具体性质。若发生借贷关系,尽量出具借条或保留好支付、转账凭证,对数额较大的支付或转账应当明确用途(借款、赠予),做到明明白白,切勿碍于情面以致日后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