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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养育儿子14年竟非自己亲生,亲子鉴定成压垮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近日,邵阳市邵东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引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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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原告李某与被告姜某因网聊相识,并于2006年5月同居,同年12月李某生下小姜。李某怀孕仅7月有余就生产,姜某虽有怀疑,但被李某告知小姜为早产儿后便没再深究。之后近14年,姜某一直将小姜视如己出、尽心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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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李某向邵东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查发现,夫妻双方有感情基础,且男方不愿离婚,后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两人在人持续分居4年后,李某再次向邵东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审理期间,姜某因多次听周围邻居讲小姜与自己长得不像,又回想起小姜的出生时间提前,遂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经过相关鉴定,证实姜某非小姜的生物学父亲。至此,姜某受到强烈打击,认为李某对婚姻的不忠行为,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感情,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返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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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与被告姜某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小姜与姜某无血亲关系,由于李某的隐瞒,二人也没有形成继父子关系,故姜某对小姜无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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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李某特意隐瞒致姜某错误倾注父爱,给姜某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综上所诉,邵阳市邵东法院依法判决:一、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姜某离婚;二、原告李某抚养小姜并承担抚养费;三、原告李某返还被告姜某抚养费9万元;四、原告李某赔偿被告姜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来源:邵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