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就业政策落实,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满足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现委托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接收见习生4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计划

(一)接收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录用。

(二)接收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代码

岗位

接收 人数

性别

资格条件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101

审判辅助岗1

15

不限

全日制本科

法律

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先且不限定专业。

102

审判辅助岗2

14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打字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的优先。

103

审判辅助岗3

11

(男性6人,女性5人)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警校毕业、退伍军人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学历条件至高中。

201

行政辅助岗

4

不限

全日制本科

汉语言文学

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文章的优先。

(三)接收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21-2022年毕业、保留应届生身份并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即2004年9月1日(含)前出生),23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已拿到毕业证并能够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查验和认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能够全程全职参加见习;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受过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接收程序

本次接收实行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接收的办法,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接收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电脑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选择“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接收见习生公告”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等。

3.网上报名通过后,缴纳报名费50元,网上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另外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收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后对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见公告。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如下:

1.公开接收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7.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文章发表复印件)等。

资格审查贯穿接收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接收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见习生接收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后续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岗位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成绩相同的,有符合接收条件中的其他条件者,择优接收。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机构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接收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拟接收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接收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见习协议。

三、见习期限和待遇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为6个月。

(二)见习期间的待遇

组成如下:

1.基本生活补助:大专2800元/月,本科3300元/月;

2.办理见习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提供早餐、午餐。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经考核择优转为本院派遣制工作人员。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1)

2.参加应聘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在进入面试地点时,须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佩戴口罩进入,扫描健康码(昌通码,建议考生提前申领)、行程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测量,如健康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且不能提供近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等情况,禁止进入,并直接劝离。

4.凡发现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出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来昌人员、密切接触者及考前14天内相关病例复阳人员;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旅居史的人员;考前48小时及面试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经疫情防控组的专家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加的人员,均不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