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以后,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官僚系统,逐步变成文臣的阶官,这些机构职能多被其他机构或使职替代。
经过唐末五代的变化,宋初基层武官的选任由宣徽院负责,后随着使臣大量增加,又设三班院取代宣徽院,专掌基层武臣的考核和差注。
北宋前期,三班院长官大体相当于唐代兵部长官,最高统治者十分重视其选任。三班院有相对独立性,其长官由皇帝特旨亲除,直接对皇帝负责,这是北宋皇权加强的直接体现。
三班院长官多是以科举出身、曾任地方要员,但品阶相对不高,体现了北宋前期统治者因才用人的特点。
三班院内部设有长官、主簿、胥吏,这一系列人员编制是为了保证三班院的正常运转。
三班院长官及主簿、胥吏所管理的三班使臣,在三班院独立后人数激增,而人数增多的背后也与使臣入仕途径范围的扩大有关。
01三班院内部组织形式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李维在勾当三班院期间,明确表示“本院使臣,请自今非勾当急速公事,限七日朝参,即赴院差使”,以此证明李维实任三班院。
程师孟也曾任职三班院,“勾当三班院、右谏议大夫程师孟为给事中、集贤院修撰”。
三班院长官掌管院内大小事宜,从史料中总结出其称谓有“判三班院”、“权判三班院”、“知三班院”、“同知三班院”、“勾当三班院”、“同勾当三班院”、“权同勾当三班院”等,差遣名称的不同与官品高低有关。
如果官员寄禄官高于职事官,其官称前加“判”,冯元曾“判三班院”,刘几以西上閤门使“判三班院”。
嘉祐二年(1057)十二月辛亥,欧阳修任六部郎中,为从五品官,时“权判三班院”,是为“权判”。
目前所统计到的权判三班院者,仅有欧阳修一人,权判通常指判三班院者资格未及,但这里是实际职务,且“权”字本身有暂时代理的意思。
欧阳修此时资历均比此前要高,所以此处的“权判三班院”应为欧阳修暂时代理三班院长官。谢泌“俄知三班、通进银台司”,是为“知”,三班院初置时,蔚进以“崇仪副使知院事”。
三班院长官“无定员”,通常情况下只有一位长官,但也出现过两位,甚至三位长官同时在任的情况。
淳化三年(992),“时初较使臣殿最,命廷式与枢密都承旨赵镕、李著同勾当三班”,此时处于三班院正式独立初期,各项规章制度并不完善,为了甄别使臣功过,同时任命三位院官管理三班院。
此外,淳化四年(993)向敏中、景德三年(1006)陈尧叟与刘综,也同时任职三班院长官。
赵安仁于雍熙年间“同知三班事”,凡同时置两员以上,即带“同”字,同知即与另一名知三班院官共同执掌院务,职事虽相同,但位次低于“知三班院”。
此外还有勾当三班院,其中梅挚就曾“勾当三班院、同知贡举”。凡称“勾当”者,一般是地位低的人担任了较高较重要的岗位。
同勾当是勾当三班院的副长官,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驸马都尉、成州团练使王师约同勾当三班院”。
三班院长官称谓有七种,通常阶官较高者为“判三班院”,阶官较低的为“知三班院”或“勾当三班院”,有些官员阶官相同,但差遣称谓不同,这可能取决于是否带职以及职名的高低。
02三班院长官下辖属吏
为更高效管理三班使臣,在长官之下设主簿负责管理院内日常政务,主簿设置时间下限不会迟于熙宁年间,熙宁三年(1070)七月,“置三班院主簿二员。”
在此之前,主簿或许已经存在,但目前未见史料记载,无法考证具体设置时间。
同年十二月,“诏减军器监勾当公事、审官东院、流内铨及将作监、三班主簿、左右军巡判官各一员”。
设置主簿的目的不仅是帮助三班院长官处理事务,亦是为“振举颓弊”。
若三班院长官不称职,可召主簿审问,御史知杂事邓绾弹奏马仲甫在院不职,便“召本院主簿汲光审问”,主簿在辅佐长官的同时,亦可对长官的不当行为报至上级部门。
主簿负责修改本院条法规则,“审官东西院、三班院、流内铨主簿看详本司条制,有未便事,如何裁定,删去繁复,务令明白,可以经久施行。其簿书如何增损,具画一条上。”
对于不适用的法令制度,主簿可删去复杂之条,使其更加清晰,便于施行。孔文仲曾于元丰元年(1078)任三班院主簿,服除,除授国子监直讲。
配合三班院长官工作的,除主簿外还有胥吏,随着三班使臣员额的增加,胥吏人数也随之变动。
天禧三年(1019)二月,三班院吏人为 11 名,“今后依旧只以十一人为额,补置勾押、押司官各一人、前行二人、后行七人,即更不于别处抽人充勾押、押司官。”
而后增至 16 人,“勾押官一人,前行三人,押司官一人,后行十一人”,负责院内具体工作的操作流程。
对三班使臣磨勘、差注等实际日常工作由他们执行,对胥吏的选用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使臣磨勘改转和资序关升程序的有效与公正。
03三班使臣群体壮大及入仕途径
三班院创置后,不断完善三班使臣内部的升迁阶次,三班使臣三等八阶的迁转官阶确立,制度性因素在三班院中发挥作用。
三班院内部制度逐渐完善后,使臣人数不断增多,这也与恩荫、武举等选拔范围的扩大密切相关。
04三班使臣群体壮大
三班院设立后,三班使臣官阶较少,为了避免使臣升迁过快,导致无阶可迁的局面,宋太宗于淳化二年(991),“始置内殿崇班在供奉官之上,左右侍禁在殿直之上,差定其奉给,以次授之。改殿前承旨为三班奉职”,又于端拱年间,设置借职承旨,而后改为三班借职。
至此,三班使臣迁转官阶之三等八阶正式确立,管理三班使臣的制度性因素逐渐形成,成为使臣磨勘叙迁的阶梯,使臣迁转程序逐渐规范化,以适应逐渐增多的员额要求,是宋政府限制官员过快升迁的重要手段。
三班使臣官阶的扩充,更加固定了升进阶梯,曾任三班院长官的张方平说:“臣曾勾当三班院,在院使臣,景祐中约计四千余员,今六千五百余员。”
从景祐中至庆历年间,三班使臣人数增长两千多员,可见三班使臣人数增长之迅猛。
三班院设置后使臣员额剧增,英宗治平二年(1065)九月时,张方平再次上言,三班使臣人数倍增而导致的弊端,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言:“嘉祐五年,谏官陈升之言:‘三班供奉官以下八千八百余人,乞裁冗滥,立条制。”
三班院长官曾巩,亦曾上疏讨论三班院人数增多之过程,曾巩认为三班院自三等八阶确立之初,吏员仅为三百人左右,而后日增,至元丰三年(1080)员数已达一万一千六百九十,三倍于景德年间。
又比较熙宁八年至十年这三年间入籍人数,因死亡退免出籍远少于入籍之员额,三班院创设之后,三班使臣员数仅三百余人,后经过各种科举、恩荫、军功等各种途径入仕。
至元丰年间多至一万两千五百六十员,小使臣员额的剧增,为三班院长官选差使臣增加了工作负担。故人数只增不减,从而导致国家财用日费现状。
05三班使臣入仕途径
北宋前期,官员选拔方式的渐趋成熟,与之配套的选官制度逐步完善,加强了国家对官员的管理。
宋朝最高统治者虽确立文官治国体制,但也十分注重武官的选拔,厘定三班使臣差遣时需考虑其入仕途径,“应三班使臣等多是朝廷选抡,或承门阀补应”。
上述所讨论三班使臣员额增长的另一原因,也与使臣入仕途径增多有关,三班使臣的选拔主要包括恩荫入仕、军功入仕、武举选拔等途径。
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笼络统治阶层,允许宗室、外戚及官员恩荫子孙,且荫补官阶大多为三班使臣。
如:赵从信,是宋太祖的曾孙,初授官阶只是左班殿直。宗室其他子孙大多也被补为基层武臣。外戚在宋代主要包括三后、四妃的娘家亲属和驸马一族,
宋代帝王吸取唐代外戚专权的教训,对外戚子孙所授予官职大多为三班使臣,以防外戚权力过大导致乱政之弊,如:杜彦钧“起家补供奉官,累迁崇仪使”。
作为杜太后侄子的彦钧,便受杜太后恩补为供奉官,从三班使臣高级官阶迁为诸司使。仁宗李宸妃之弟李用和,于七岁时被刘皇后之弟刘美访求于民间,授予三班奉职。
后妃外戚为了维持在宫中稳定的地位,以保家族兴盛,常常向皇帝伸手要官,外戚荫补的随意性,也是造成北宋“冗官”现象的重要原因。
北宋皇帝为了笼络士大夫以维持王朝统治,对官员子孙恩荫补官,以便进一步控制官僚阶层,被荫补子弟的官职,则随该官员的官阶高低决定。
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荫补法规定了从宰相至诸司副使的子孙、期亲、其他亲属均可恩荫入仕,对于荫补官职的高低,则根据亲疏关系远近及官职高低确定。
如:宰相子为东头供奉官,使相、枢密使之子则为西头供奉官,依此按例类推,三班使臣的三等八阶从东头供奉官至三班借职均可荫补。
与文臣初出官进行铨试相同,恩荫入仕的三班小使臣初出官也需要进行呈试。
庆历三年(1043),颁布了荫补为三班使臣者考试出官的办法,“文臣初出官,有铨试之科。武臣初出官,有呈试之法。其试中者,始得放行参选。”
呈试合格才可获得实际差遣。三班使臣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上可出官,每年二月八日,使臣投状等待考试。
若多次呈试不中或无法考试的,于出官年龄外增加五年。若授官时已经过了合格的岁数,则须五年以后方可出官。呈试法确立之后,被统治者沿用至南宋末年,且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
武举也是补三班官职的一种重要途径。武举考试试策、武艺,按等级标准补授不同官阶,对于原来有官阶的三班使臣参加武举,可升迁或减磨勘年。
通过考试武艺,可选拔有才勇的三班使臣授予差遣,试策也提高了他们的文化素质。以上对三班使臣三等八阶阶梯的规范、三班使臣入仕途径进行了分析。
三班使臣员额的增多,无疑增加了三班院长官择人时的压力,也加重了长官的工作负担。
三班使臣入仕途径多样化,造成了个人能力参差不齐,这便需要长官具备任人唯贤的政治才能,选择恰当的人选任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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