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要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保障。
此次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坚持全面体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
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将农户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地方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加强收储运环节监管,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食品生产者等的检测、合格证明查验等义务;针对出现的新业态和农产品销售的新形式,规定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明确实行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的风险管理。同时,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并确保严格实施。
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坚持源头治理,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制度,对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者的内部质量控制;明确储存运输环节的监管要求,防止对农产品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管理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实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责任可明晰。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并明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同时,强调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建立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做好行刑衔接作出规定。此外,考虑到我国国情、农情,对农户规定较轻的处罚,既起到震慑作用,又兼顾农户的发展现状,引导农户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就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增加“储存、运输”农产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新增“储存、运输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禁止将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储存、运输,防止污染农产品”的要求。
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明确了冷链物流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出国家支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冷链物流标准、服务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相关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保证冷链物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万亿运营折叠周转筐
周转筐作为水果的承装载具,在运输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一次性黑胶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在某些批发市场里常见的一次性黑胶筐,价格低廉,一次性使用对强度要求也不高,所以基本都是使用回料制作的。这些回料的来源无法追溯,重金属以及致癌有机物的含量严重超标,使用这种一次性包装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与一次性包装相比,标准周转筐的优点明显,比如对生鲜产品更好地保护、专门为冷链环境设计、有助于延长货架期、提高供应商的包装效率、零售DC作业效率以及门店补货效率、节省一次性包装成本。循环共用模式是成熟市场生鲜供应链单元化载具应用的主流模式。
▲万亿运营折叠周转筐
万亿运营长期致力于新型果蔬周转筐循环共用和物流配送设施循环体系建设,有效的解决了传统包装物无法二次利用,不可降解、资源浪费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打造果蔬从种植到餐桌完整的供应链体系。
万亿折叠周转筐采用食品安全级别材料,透气、结实耐用、干净卫生、无毒无味、无污染、可进行二次加工利用。可循环使用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绿色环保。
与纸箱、一次性塑料筐、编织袋、泡沫箱相比,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垃圾处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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