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蒙古军队西征、三次进攻西夏,到对金战争,再到历时四十年的对宋战争,中国北方地区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长期处于战乱动荡中。“兵乱以来,四民失业,农病为甚。”
面对这种情况,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以后,在汉族官员的建议下,遵循“以农为本”的统治理念,将恢复农业生产作为建国初期的头等大事,颁布了一系列重农政策。
1206 年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后,蒙古先后于太祖二十二年(1227)灭西夏,太宗六年(1234)灭金,宪宗三年(1253)平大理。
蒙古军队一路南下,以摧枯拉朽之势顺利占领了中国北方大部分领土。虽然忽必烈最终建立元朝,取得了政治上的优势。
但是频繁的战争、严重的自然灾害,使北方地区的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再加上蒙古游牧业与汉地农耕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冲突,使得元初的农业生态环境异常严峻。
01战争对农业的破坏
蒙金之间连年的战争,给普通百姓带来了灭顶之灾,不但正常的农业生产被迫中断,日常的衣食住行无法得到保证,而且生命危在旦夕。诗人杨弘道在《空村谣》写道:
气息仅相属,致词难遽言:往时百余家,今日数人存。
杨弘道字叔能,淄川人(今山东淄博),历经金、宋、元三代。金哀宗正大元年(1224),监麟游(今陕西麟游县)酒税。
后又仕宋,端平元年(1234)为襄阳府学教谕。第二年(1235),“摄唐州司户”。元兵攻克唐州(今河南唐河县)后,杨弘道北还,《空村谣》这首诗便作于这一时期。
在诗人的描述中,战争扰乱了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不但人口锐减无力进行农业生产,而且居无定所,只能奔走逃窜以树皮充饥。
在蒙金持续二十多年的战争期间,北方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民以饥馑奔窜,地著务农,日减日削,先畴畎亩,抛弃荒芜,灌莽荆棘,何暇开辟。中原膏腴之地,不耕者十三四,种植者例以无力,又皆灭裂卤莽。”
据《金史·食货志》记载,在蒙古人进入中原前,金朝统治地区有户口,七百六十八万四千四百三十八户。元灭金后,此区只剩余一百六十万九千九百三户。
一直到至元前期,王恽在奏章中还说:“黄河以南,大江以北,汉水东西两淮地面系在前南北边徼,中间歇闲岁久,膏肥有余,虽有居民,耕种甚是稀少。”
面对因为常年战乱造成的民不聊生的场景,郝经曾感叹:“井地荒空,氓俗顽鄙。逐末逞伪,无复率履。农为匪民,犯绳越轨。本既凋伤,政何由美?”
因此,为了避免农民因为衣食不足而转投山匪,对地方社会秩序的治理造成阻碍,部分官员在平乱治理的同时,也积极带动百姓进行农业生产的恢复。
1233 年,田雄镇抚陕西,“秋九月,至京兆属,关中新被兵,城郭萧条,不见人迹。残民往往窜伏山谷间,相与捋草实、啖野果以延旦夕之命。”
面对这种情况,田雄认为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应该先解决百姓的吃饭问题,于是通过“水陆运漕河东之粟,以济饥羸……益市耕牛、子种以给之”,百姓开始重新投入正常的农业生产,最终使得“农事日修,人用饶足”。
1262 年李檀叛乱平息后,姜彧前往滨州(今山东滨州)任职,“滨民罹苛政久,户口凋耗,田菜多荒,往往为行营军马占为牧地,惧不敢垦,而有桑枣者,又纵羊马践食之,殊不聊生。”
为了保护百姓的农业生产免遭破坏,姜彧不但“差断事官某分拨草地民地,封土为畔,豪夺不得行”,而且“择其尤不法者,杖数人”,由此百姓正常的农业生产环境得到保证。
除此之外,姜彧还教百姓种植桑树,“岁余,新桑遍野,人呼曰‘太守桑’,且歌曰:田野桑麻一倍增,昔无粗麻今纩缯,太守之德如景星。”
虽然部分官员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帮助百姓恢复农业生产,但是古语有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
自然灾害也是元初农业生产恢复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至元六年(1269),“北自幽蓟,南抵淮汉,右太行,左东海,皆蝗。”
农民并不担心捕蝗过程中的辛苦,而是害怕蝗虫破坏农作物。因为如果庄稼无所收获,不但衣食得不到保证,还无法完成向国家上交税粮的任务。
自然灾害对农业的破坏无法避免,只能通过人力补救尽可能使损失降到最低。无论是战争还是自然灾害,二者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破坏都是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恢复的。
除此之外,元初农业生产面临的困境中还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难题,那就是游牧业与农耕业的冲突。
而且这种冲突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除,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便有可能愈演愈烈,威胁到元代自身的统治。
02游牧与农耕的冲突
蒙古族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其俗“不待蚕而衣,不待耕而食”。
因为对农耕社会的不了解,以及对汉人的敌视心态,蒙古大臣别迭甚至曾向窝阔台建言:“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
时任中书令的耶律楚材深知该建言如果施行,对汉人和中原地区的农业生产,都将造成灭顶之灾,立即向窝阔台劝谏:“夫以天下之广,四海之富,何求而不得,但不为耳,何名无用哉!”
并以设置十路课税所的提议,证明了汉人存在的重要性,才使得将汉地变为牧地的提议被暂时搁置。蒙哥汗南征时,曾下令所经官路,“限一里为营盘牧地”。
该政策的执行使大量农田遭到破坏,为了保护耕地,时任达鲁花赤的官员纳琳居准,在忽必烈南下时请奏取消该规定:“夺耕田而为营牧,南方土壤易荒。
但长蒿蓬荆棘,无美草。莫若使民树艺五谷。师行则牧马振旅,弃余则令民收获,军民两便。”
由此,“民复旧业,得地万五千顷。”但是在小范围内这种“以农变牧”的状况,并没有得到完全禁止。
元代允许军队在城市周围开辟牧场。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七月,“谕河南管军官于近城地量存牧场,余听民耕。”
除此之外,蒙古军队还肆意占领民田为牧地。《元史·姜彧传》载:“行营军士多占民田为牧地。”
蒙古贵族也随意强占民田,“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用牧放孳畜。”
从蒙古前四汗到元朝末年,游牧与农耕的冲突贯穿整个蒙元统治时期。
为了保护农业生产,忽必烈在位期间,曾多次针对蒙古军队肆意侵占民田为牧场、放纵牲畜破坏桑枣禾稼的行为做出明确的禁令。
中统四年(1263)秋七月,“诏阿术戒蒙古军,不得以民田为牧地。”仅《元史》本纪记载便有中统三年(1262)、中统四年(1263)、至元六年(1269)、至元七年(1270)前后四次下令,“禁诸道戍兵及势家纵畜牧犯桑枣禾稼者。”
中统三年(1262)、至元三年(1266)、至元四年(1267)前后三次“诏禁京畿畋猎。”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统治者多次明确下令禁止,但是蒙古军队对农田和桑枣的破坏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经久不息的战乱,恶劣的自然灾害,游牧与农耕的冲突,均在不同程度上对元初农业生产的恢复造成了影响,但是战争会结束,自然灾害也可以防范,游牧与农耕的冲突却是难以调和。
以游牧为生的蒙古族面对陌生的农耕社会,是将其同化为游牧业还是努力融入汉族的农业生产,这是需要元代统治者抉择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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