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人看来,酒后开车是违法行为,被交警抓到处罚都能接受。但只是酒后帮朋友挪了一下车,不能算是酒驾。酒后挪车到底算不算酒驾,应不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呢?近日,洛阳嵩县人民法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认定当事人醉驾,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醉酒后帮朋友挪车11米,醉驾被追刑责

2022年3月1日21时31分许,王某酒后让未喝酒的朋友任某送其回家。

但是任某开车技术不熟练,停在路上的车辆任某开不出来,王某便上前将轿车从车位上挪出约11米距离,准备交由任某驾驶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

后经鉴定,案发时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9.33mg/100ml。按照规定,酒驾的认定标准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驾,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

嵩县人民法院认为,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态度,判处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

本案审理过程中,对以下两个问题存在争议:一是被告人王某醉酒后在道路上挪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二是如果构成犯罪,是否属于情节轻微。

“酒后挪车”算酒驾吗?

法院认为,王某醉酒后在道路上挪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并解释称,行为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该规定,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不以发生具体危害后果为构成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就推定其具有发生危害结果的紧迫(高度)危险。

因此,以驾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为由主张醉酒驾驶没有危险,理由上难以成立。本案中,虽然王某的驾驶目的是将车挪动到车位以外再交由他人驾驶,但在客观上王某确实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

另一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本案中,王某饮酒后让其朋友驾车送其回家,表明其已认识到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高度危险性,且明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故采取了避免措施。

但王某在其朋友自称驾驶技术不好不能将车挪出车位时,误认为其饮酒后的驾驶技术仍好于其朋友而主动上车驾驶,反映出其虽然认识到醉驾行为具有危险性,但为挪动车位而置这种危险状态于不顾,故应当认定其具有危险驾驶的主观故意。

构成危险驾驶罪,为何免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对于为挪动车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属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对于行为人出于符合情理的驾驶目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在定罪处罚时应当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本案中,王某一开始并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主观故意,而是在其朋友不能将机动车从车位驶出时,才产生醉驾犯意,故其主观恶性明显小于其他主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

王某发动汽车后并未快速驾驶,而是控制车速将车从车位中缓慢驶出,行驶距离短、速度慢、未发生严重后果,该行为的危险性明显小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高速行驶、长距离行驶的情形,且其具有认罪悔罪表现。

根据《刑法》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综合考虑以上情节,对王某给予免予刑事处罚均符合法律规定。

酒驾的这些误区要避免

●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部分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 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知道司机属于酒驾,还依然搭车同行,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是对司机和其他人员生命的漠视。在此提醒,拒绝酒驾的同时,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不能为图方便、照顾面子而搭乘酒驾者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严重后果,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 马路以外地点酒驾没事

有一部分人认为不在道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但不是这样的。交管部门提醒,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如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酒驾司机遇到交警检查,会选择多喝水、猛抽烟、嚼口香糖等方式,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

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甚至更多,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 自己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酒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