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组织召开散煤治理安排部署会,成立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散煤管控领导小组,采取网格化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强化协作,部门联动。乡自然资源部门与执法队密切协作,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散煤销售违法行为,对原散煤经销点进行游击式不间断巡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原散煤销售点“死灰复燃”。自今年入夏以来,共计出动车辆40余次,出动人员150余人次,收缴散煤64.96吨。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利用村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向各村发放《关于禁止销售使用劣质燃煤的通告》,巡查过程中向群众讲解清洁取暖优惠政策、散煤禁烧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禁烧散煤意识,营造良好宣传范围。

素材提供:抚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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