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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不用怀疑,国家设立法院就是惩恶扬善,就是打击欺诈,保护诚信的,所以法院的职能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见哪一个法院的领导说话,敢背离了公平正义这个根本的原则要求?所以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法院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因此,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任何一个法院是不是都要求法官要正确履行职责的?是不是要求法官都要公平公正处理案件的?本人还坚信,没有哪一个法院的领导敢公开号召自己的法官,审理案件完全可以抛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去保护有权有势的一方,可以忽略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法院里边存在着枉法裁判的现象非常普遍。那枉法裁判是不是法院本身所要求的呢?是不是党和政府本身所允许的呢?如果是党和政府允许,那为何党中央要求政法系统必须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为何党中央要求对政法系统的腐败的查处是零容忍呢?

所以,我们的答案是,枉法裁判就是一种颠覆党和国家为人民服务性宗旨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是与党中央的要求格格不入的。确实,国家已经给了法官很高的待遇,其目的就是要让他们履行好公平正义的职责,就是要他们坚守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这个重要的底线。

正因为如此,枉法裁判与国家对人民法院的要求格格不入,与社会对法院公平公正的期盼格格不入。枉法裁判的法官,说白了就是吃着法院的饭,却砸着法院的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