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患有糖尿病的男子时某,今年退休,计划于8月份出门自驾游,为储存胰岛素,他在网上买了一台价值2999元户外移动电源,专为车载冰箱供电。谁曾想到,在给移动电源充电时,移动电源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

自驾游的事情,时某想了好多年,因工作的原因,一直没能实施,眼看要退休了,时某决定,趁自己身体还行,一定要出去走走。

时某将他退休后,要出门自驾游的事情,告诉女儿时女士后,女儿举双手赞成,父亲辛苦了这么多年,退休后出门看看大好河山,是好事!但时女士很担心父亲的身体。

原来,时某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吃药已经没效果了,每天必须要打胰岛素,时女士担心父亲出门后,血糖升高,发生意外。父亲挥手表示没事,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到了,买个户外移动电源给车载冰箱供电,保障每天按时打胰岛素!

谁曾想到,自驾游回来,在家里给户外移动电源充电时,发生了意外。晚上10时40分,时某给户外移动电源在充电时,移动电源因故障发生爆炸,并引燃周边可燃物,导致时某和时女士母亲两人全身多处二度、三度烧伤、呼吸道烧伤。

目前,两人仍住在ICU,医生说,手术加上治疗,大概要3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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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移动电源的质量越来越好,发生爆炸的概率也越来越小,但小不等于没有,移动电源依旧是非常危险的物品,购买时一定不能贪图便宜,必须买可靠性高的品牌电源!

民法典第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移动电源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爆炸,属于产品致害,时女士父母作为被侵权人,可以找生产者,既厂家赔偿,也可以找产品的销售者赔偿,被侵权人对此有选择权。

注意,产品致害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本条第2款规定,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也就是说,对外而言,厂家和消费者都要承担责任,对内而言,谁的过错,由谁负责最终责任。

事发后,移动电源上的贴牌厂家表示,爆炸的移动电源与其公司无关,他们没有责任。

厂家在推卸责任?时女士在向卖家追责过程中发现,不是厂家推卸责任,而涉事产品贴错了厂家标签!也就是说,时女士需要向生产厂家索赔,而不是要求贴牌厂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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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icon;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时女士提出120万元的赔偿请求后,她担心这个金额,不能涵盖自己父母的所有医疗费及其他损失赔偿。

这一点,时女士理解错了,她可以在主张医疗费的同时,提出120万元的赔偿请求,也就是说,产生多少医疗费,由销售者、厂家根据实际发生支付,除此之外,还需支付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