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

关于优化城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

区域范围及通行政策的公告

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货运车辆通行政策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能源货车免办通行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且可在交通高峰期时间配送。

二、取消皮卡车限制。皮卡车免办通行证,不受时间路线限制。

三、蓝牌货车免通行证,避开交通高峰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简化通行证办理手续,扩展便民利民服务。为配送货车预留时间窗口、开放通行权,引导蓝牌货车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完成配送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基本配送需求。我县蓝牌货车免办理通行证,通行时间为夜间18:30至次日7:20;白天8:30-11:30,14:30-17:30。

四、黄牌货运车辆禁区范围:刘桥矿铁路专用线以南;相山路以西;南外环路S235(S238至南外环)以北;S238(刘桥矿铁路专用线至S235)以东;S238(刘桥矿铁路专用线至徐楼街北头路段)。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指在城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可在23:00-6:00时间段通行。

五、黄牌货运车辆因生产生活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可通过核发通行证、通行码等方式予以保障。通行时间为夜间18:30至次日7:20;白天8:30-11:30,14:30-17:30。

特此公告。

来源:濉溪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