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将对网约车平台合规率定期排名,不合规平台将向社会公示
记者 于悦
10月1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解读。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卫东介绍,根据《条例》中涉及网约车的相关规定,交通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网约车行业开展监管。
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力度,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将借鉴其他城市联合执法的经验做法,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网约车平台开展常态化的执法检查。同时,将继续督促各网约车平台清退不合规车辆、驾驶员,公开派单机制,公开计程计价方式,促进网约车市场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对平台违法行为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建立本市网约车平台合规率定期排名制度,对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平台对社会公示,并将有关情况作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创先评优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
将网约车平台运营数据纳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目前,滴滴等多个平台已接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数据平台。下一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引导其余网约车平台开展数据对接工作,精确掌握各平台运营底数,为进一步加强网约车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继续保持对非法网约车高压严打态势。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一直将打击非法网约车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2022年以来多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条例》实施后,将严格贯彻落实,继续立足本职工作,坚持“零容忍”态度,开展网约车行业执法大检查,切实提高网约车合规率水平。
完善行业退出机制。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有撤销吊销经营许可、从业资格证,或者收回车辆经营权等情形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维护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
加强对聚合平台的监管。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结合乘客、驾驶员投诉举报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对聚合平台接入的网约车平台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车辆和驾驶员是否合规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针对出租车信息化监管工作,《条例》明确要求,要加强智能化管理,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应用;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实时、准确、完整将车辆运营信息传输至交通运输监管平台和公安机关监管平台。对于违反信息化监管要求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下一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将强化信息化手段的应用,通过采集、存储、汇总、分析出租车相关营运数据,进一步完善非现场执法模式,对非法网约车平台和网约车实施精准打击,为调控出租车运力数量、评价行业服务质量、制定价格政策等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有效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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