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贯通融合,肇源县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机关“纪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闭环监督链条,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压实责任不留死角。出台《关于建立县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就巡察工作中与纪委监委各科室、各派驻机构的协作任务、协作方式及成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各种监督力量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提供了制度遵循。出台《肇源县巡察工作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问题提出、性质认定、问责追究等责任分工和运行程序,为推进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发挥了监督合力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2019年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2人。
二是强化信息互通,全力配合贯穿始终。每轮巡察进驻前,纪委根据巡察办列出的函询清单,汇总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相关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巡察期间,信访室和案管室协助或查阅相关案件资料时,一律快速报批、积极配合,第一时间提供支持。巡察结束后,案管室对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及时更新线索台账,定期向巡察办反馈办理结果。十八届县委巡察期间,共移交问题线索239件,党政纪处分71人,其中快查快处38人。
三是强化工作联动,合力攻坚事半功倍。巡察人才库储备巡察相关领域的业务尖兵142人,其中纪检干部43人,占30.3%,根据每轮巡察不同工作任务,纪委监委派出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工作,有效提升了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健全专项整治与专项巡察同步同频、同向发力、联合联动工作机制,先后与纪委监委协同开展人防、粮食、“三资”、“学生餐”等专项整治和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4件,达到了“双剑合璧”效果。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推动整改有名有实。派驻组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指导制定巡察整改“一方案三清单”,列席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专题会商、调研督导、现场检查、抽查暗访、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常态化监督,发挥近距离优势,抓好巡察成果转化运用。2019年以来,各派驻组共参加反馈会议49次,指导46家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42次;共开展实地检查5次,联合督导2次,通报整改不力典型问题7个,对10名单位一把手进行了提醒谈话,有力维护了巡察监督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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