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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青海(王海燕)为加强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刚性、依法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再犯罪、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护能力,10月20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对5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2名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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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孩子最好的课堂,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庭教育更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道关口。司法实践中,监护人长期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力,是导致各类涉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伤害的重要原因之一。未检检察官哈兰芳首先向监护人就《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并告诫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为家长补上了一堂缺失的“家庭教育课”。之后,针对监护缺位和管教不力的问题,承办案件检察官逐一向监护人送达了因案施策、因人而定所制作的个性化督促监护令,指出监护存在的问题,督促监护人反思自身, 让爱与监管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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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监护人纷纷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监护失职的问题,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今后会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多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社交情况,培养孩子积极上进的心态,履行好监护职责,引导孩子走上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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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不仅让监护人意识到改变监管方式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还体现了检察机关教育、感化、挽救孩子的决心,更是情与法的结合。之后,我们将持续跟踪,充分了解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督促监护人更好的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亲职教育力度,进行多方位、更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用检察力量筑牢家庭保护“防火墙”,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

供稿:互助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