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推荐评选“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对天津法院拟推荐的候选对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各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候选对象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请署名举报,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核查。

举报电话:27508885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

1.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2.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3.天津海事法院

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