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西市分局原局长冯振勇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冯振勇在任营口市综合执法局边城大队负责人期间,边城大队对管理辖区内某小区违建查处不力,工作不作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冯振勇负有主要责任。2022年8月,冯振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职务。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海东派出所原副所长许辉、民警姚学良等2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7年8月,姚学良在办理某治安案件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未对该案件依法作出处理,许辉作为其带班领导在对该案件处理过程中履职不力,负有责任。2022年9月,许辉、姚学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石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副主任柳振余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4年5月至2015年9月,柳振余在任大石桥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明知某乡镇卫生院存在多次收到监督意见书后拒不整改的问题,未按规定采取强制处理措施有效制止该卫生院的违规行为。2022年2月,柳振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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