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自2022年10月24日起,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全区住建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第二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科技局、区科协、区行政审批局(“阳光洪泽”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50天左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专项巡察住建领域,区委巡察组将重点对2017年以来,全区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人防工程、防震减灾、园林绿化等方面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建设、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常规巡察,区委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和各类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区委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反映问题渠道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全区住建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

1.举报电话:18451225681(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2.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区行政中心一楼、区交通大厦(洪泽湖大道125号)、区园林中心(千岛湖路华厦世纪嘉园1幢1单元)、区人防大厦(洞庭湖路7号)门口

3.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45,14:00—17:30

4.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1@163.com

5.办公地点:区交通大厦409室(洪泽湖大道125号)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开展巡察

1.举报电话:19505237668(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2.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区行政中心一楼、区文化宫(洪泽湖影剧院)、区职工服务中心(美伦酒店对面)

3.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45,14:00—17:30

4.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2@163.com

5.办公地点:区行政中心西辅楼一楼、区行政中心924室(洪泽湖大道90号)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区科技局、区科协开展巡察

1.举报电话:15161700883(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2.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区行政中心一楼、洪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A12-2栋一楼 (渤海路15号)

3.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45,14:00—17:30

4.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3@163.com

5.办公地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A12-2栋五楼会议室 (渤海路15号)

(四)区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区行政审批局(“阳光洪泽”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展巡察

1.举报电话:18451225683(同时接收举报短信、举报微信)

2.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区行政中心一楼、区行政审批局大门北侧、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大门东侧(洪泽湖大道26号)

3.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45,14:00—17:30

4.电子举报信箱:hzqwxcz4@163.com

5.办公地点:区行政审批局二楼会议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二楼会议室(洪泽湖大道26号)

三、巡察监督电话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同时诚恳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为:87805028。

编辑 | 陈 璐 审校 | 唐 微

审核 | 鲁 梅 审定 | 赵万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