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21时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迎宾大街东风路路口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驾驶人叶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时发现,叶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对叶某进行尿液检测,结果为甲基安非他命(冰毒)呈阳性,涉嫌毒驾。开发区大队将其移交至开发区公安分局沙海派出所调查处理。
最终,叶某因吸食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被开发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开发区交警大队合并处以罚款2250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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