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中出一等奖43注,其中40注由1人包揽,这位中奖者是来自广西的幸运男子李先生(化姓)。10月24日上午,李先生从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党总支部书记、主任蓝挺手中接过2.19亿元的税前现金支票,还现场捐出善款500万元,委托广西福彩中心用于公益事业。李先生中奖后很沉得住气:“没有告诉老婆和小孩,怕他们太膨胀了,以后不工作、不努力了。”

买彩票中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位男子有权利自己处分吗?

我们来看看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的遗产等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李先生和妻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彩票,购买彩票这种行为,是与彩票发行单位签订的射幸合同,属于投资行为。

购买彩票的投资款,虽然可能只有两块钱,也有可能是李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彩票中奖得到的500万元奖金,是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性收益,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说,李先生独自处分或者是向妻子隐瞒,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提醒有爱心捐款的李先生,还得先尊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