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纠纷也能这么迅速解决,真是出乎意料!”拿到调解书的闵大爷感慨道。日前,红桥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发出首份行政诉前调解书,以“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司法确认”的模式,实现了一起房屋产权登记管理纠纷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实施后,天津法院发出的首例行政诉前调解书。双方当事人不仅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已自动履行完毕,案件处理结果兼顾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履职,为行政争议的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机制的衔接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闵大爷自述是南开区某小区一处房屋的产权人,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后陈某某等犯罪分子合谋冒充闵大爷,以房屋买卖为手段,骗取了银行贷款,同时将房屋产权登记到陈某某名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闵大爷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恢复原状,将房屋更正登记到自己名下,但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认为此情况相关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且闵大爷提供的判决书等资料是否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均无法确定。

为了快速解决纠纷,双方当事人向红桥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申请调解,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受理该案后,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行政审判法官和专业调解员详细释法明理,积极促成双方调解,最终,闵大爷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红桥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依法审查,出具行政诉前调解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其法律效力。

听到这里,闵大爷吃下了“定心丸”,高度赞扬红桥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模式的高效为民。 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审判的重要职能之一,而诉前调解机制是新时代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一项制度创新,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既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又能快速高效的化解行政争议。

自2022年6月红桥法院成立天津首家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以来,通过法院、司法局、专业调解组织及相关行政机关联合调解,目前已促成7件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充分体现“府院联动”、多方参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当事人纷纷表示,多元解纷中心让行政争议驶入“快车道”,矛盾化解按下了“快进键”,搭建了争议双方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