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警方依法对两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阳性感染者进行立案调查

9月5日,桓台县疾控中心接到外地协查信息,自市外驾驶货车入淄的刘某、仇某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其中在桓台有活动轨迹。接到协查信息后,桓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经调查,9月2日,刘某(男,51岁,货车司机)、仇某(女,46岁,同车随行人员)驾驶车辆到桓台县某集团公司运输货物,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未主动报备行程,未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出入某集团公司厂区、沿途面馆等场所,导致桓台县内3名居民感染新冠病毒,765人被采取隔离措施。

刘某、仇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近日,桓台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上述两人刑事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配合做好入桓返桓主动报备、进入公共场所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于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桓台警方将依法查处。

来源:i桓台

编辑:董秀

一审:葛珍珍

二审:朱丽瑜

三审:刘刚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